作者:刘培康 审核:谢春明 时间:2022-06-28 浏览量:
采购人
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
采购项目名称
防疫办会器材(耳麦、摄像头)采购
预算金额(万元)
4.7414
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2.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或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4.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只接受公司(单位)法人投标,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供应商报名方式
报名供应商在“乐山师范学院采购竞价网”上按规则报名和竞价,网址:http://210.41.168.64/#/login
公告发布时间
2022年6月28日
供应商报名地点
采购项目联系人:石康旭、刘培康
0833-2276335,18398850857
报名地点:乐山师范学院采购竞价网
采购评审地点
乐山师范学院采购竞价网
采购联系方式
乐山师范学院(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
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弘毅楼507室)
联系电话:0833-2276335
备注
(一)采购内容
1.罗技(Logitech)H340 USB接口耳麦205个。
2.海康威视(HIKVISION)USB摄像头DS-E12a(自动聚焦)69个。
(二)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包括采购内容所列器材总价格、包装运输费用、保修期内更换或保修产生的一切含税费用。
2.供应商应在7月10日前登录“乐山师范学院采购竞价网”进行竞价。
3.原则上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中标。若报价一致,则提供更多辅助器材或服务的供应商中标;若无法判断,则举行二轮报价。
4.售后质保期为三个月。
(三)采购执行
1.按“乐师院〔2022〕42号关于印发《乐山师范学院货物与服务零星分散采购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执行。
2.投标成功后,因学校放暑假,延至2022年9月学校开学后两周内交货,从交货之日起计算售后质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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