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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年教学类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解晓彬        审核:舒勇        时间:2021-12-10        浏览量:

各教学院

为持续推进我校教学类实验室建设,改善实验实训教学条件,做好教学类实验室建设项目储备,现决定启动2022-2023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实验室、实训室内外环境新建、改建、扩建;

2.实验室、实训室教学装备或服务购置;

3.实验室、实训室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维修、改造等;

4.实验室、实训室实验技术开发与自制设备;

5.实验室、实训室安全装备或服务购置;

6.实验室、实训室人员劳动保障物资购置;

7.实验室、实训室文化建设用品或服务购置;

8.其他需要重点支持的建设项目等;

二、申报原则

1.坚持满足教学需要、教学评估指标和专业认证指标的原则,坚持项目建设目的与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的一致性、项目建设内容与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关性;

2.坚持“立足专业发展、按需整体规划、阶段集中实施”的原则,综合考虑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实用性、共享性、 绩效性、阶段性、先进性和安全性,突出建设特色;

3.教学装备选型坚持技术先进性和价格合理性相统一, 满足需要,适当超前,凸显效益;

4.坚持现有条件与项目实施所需环境条件的匹配性,人员、 场地、供电、供水、网络等应满足项目实施;

5.坚持教学、科研相结合的原则。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从本单位实验实训教学、实践环节实际需求出发,根据现有实验室现状做好整体规划,兼顾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2.项目申报单位需组织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科研与实验室管理科科长、实验室负责人、课程主讲教师及相关人员对拟申报项目进行充分调研,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必要性技术论证会、可行性技术论证会;必要性技术论证会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是否有必要实施、项目预期效益如何、存在何种风险等;可行性技术论证会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条件可行性,教学装备选型的合理性、先进性和适用性,效益预测和风险分析等。项目申报单位组织必要性技术论证会和可行性技术论证会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实验室建设专家库中遴选专家参与论证;若项目预算经费在200万元及以上的,相关职能部门可派专人参加。

3.单个拟申报项目经费预算额度原则上应在50万及以上,项目中拟购置货物单价应符合市场规律且精准。

4. 因师范专业认证、实验室安全防控、硕士学位点建设等急需建设的项目将优先实施。

5.拟申报项目应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且通过。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方式:拟申报项目需填写《乐山师范学院教学类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教学类实验室建设项目年度汇总表》(附件2),相应纸质件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至信实处解晓彬,相应电子版材料通过学校OA系统中文档资料流转清单”流程提交至信实处解晓彬。

2.报送截止日期: 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第1周星期五前

3.报送地点及受理人员:弘毅楼509室   解晓彬。

4.联系电话:2276386

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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