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补考工作的通知
作者:周钢 审核:刘培康 时间:2021-10-19 浏览量:
相关参训教师: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2021年“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考核方案的相关要求,现针对2021年第一次考核未合格的教师组织重新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考安排
1、组织单位: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
2、补考对象:2021年第一次考核未合格的教师。
3、补考时间:2021年10月20日至12月20日。
4、补考内容:《信息技术基础》、《现代教育技术与微课设计制作》两门课程学习与在线考试,建设一门在线课程、基于多媒体教学环境下的微课视频、基于智慧教室环境下的微课视频、基于多媒体教学环境下的微课视频教案及PPT课件,具体内容参见2021年“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考核方案。
5、补考方式:参加超星在线课程平台上《信息技术基础》、《现代教育技术与微课设计制作》两门课程的在线学习与在线考试;提交四项评审内容,包括新建的一门在线课程链接、智慧教室环境下的微课录制视频、多媒体教学环境下的微课录制视频及其Word教案和PPT课件,具体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二、评审安排
1、评审时间:2021年12月27日前。
2、评分标准:参见2021年“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考核方案相关内容。
三、结果认定与证书发放
1、认定部门:由人事部、教学部、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共同对考核结果进行认定。
2、认定时间:2021年12月28日前。
3、证书发放:2021年12月31日前。
咨询电话:周钢 0833-2276335
人事部 教学部 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