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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宁晨屹        审核:解晓彬        时间:2021-07-01        浏览量:

各教学院:

为加强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各教学院及实验室负责人员对所辖区域实验室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切实做好设备运行安全、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以及防汛等工作。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高压容器以及高温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其中应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1、及时组织设备运行状态检查,利用假期安排设备维护、维修事宜。

2、实验室内的水、电、气线路和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对存在的问题,须及时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3、假期中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关闭水、电、气开关,关好门窗,并粘上封条,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打开。

4、实验室在用的各类化学试剂,要做到规范管理。对危险化学品和剧毒、易制毒、易制爆、放射性等管控化学品,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必须落实五双管理,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管理。

5、实验室的门窗是否完好,窗户沟槽的排水、房屋(特别是楼顶、阳台)的排水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漏雨和漫水入室等安全隐患,对于低洼区域、地下室应提前筹备沙袋等防汛物资,尤其是以往汛期受灾区域要特别重视,做好汛期安全工作(隐患报送和防汛物资联系人:宁晨屹,联系电话18990634665)。

6、安排暑期实验实训区域防汛值班人员,填写实验实训区域防汛值班表。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离开乐山并保持手机畅通,如遇突发事件必须保证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随时关注天气信息,在发生暴雨前后应对实验实训区域进行防汛安全巡查,发现险情应及时拨打应急联系电话(信实处:宁晨屹:18990634665; 后保部:0833-2276365)。

二、假期中因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使用实验室,请填写《乐山师范学院长假期间实验实训室使用登记表》(见附件),向所在教学院履行审批手续,并报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备案,相关要求如下:

1、落实安全责任人,在实验过程中加强安全管理。实验室安全负责人或指导教师要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制定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配备防护设施,落实安全措施。

2、确需在假期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应加强危险品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五双管理。

3、实验室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须有专人值守,涉及高温、高压和用火、用气的实验项目须有两人以上在场,并严格按规范操作。

4、所有管理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如遇突发情况,应及时向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及相关部门或领导报告。


附件:《乐山师范学院长假期间实验实训室使用登记表》



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

202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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