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宁晨屹 审核:解晓彬 时间:2021-07-01 浏览量:
各教学院:
为加强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各教学院及实验室负责人员对所辖区域实验室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切实做好设备运行安全、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以及防汛等工作。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高压容器以及高温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其中应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1、及时组织设备运行状态检查,利用假期安排设备维护、维修事宜。
2、实验室内的水、电、气线路和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对存在的问题,须及时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3、假期中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关闭水、电、气开关,关好门窗,并粘上封条,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打开。
4、实验室在用的各类化学试剂,要做到规范管理。对危险化学品和“剧毒、易制毒、易制爆、放射性”等管控化学品,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必须落实“五双”管理,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管理。
5、实验室的门窗是否完好,窗户沟槽的排水、房屋(特别是楼顶、阳台)的排水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漏雨和漫水入室等安全隐患,对于低洼区域、地下室应提前筹备沙袋等防汛物资,尤其是以往汛期受灾区域要特别重视,做好汛期安全工作(隐患报送和防汛物资联系人:宁晨屹,联系电话18990634665)。
6、安排暑期实验实训区域防汛值班人员,填写实验实训区域防汛值班表。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离开乐山并保持手机畅通,如遇突发事件必须保证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随时关注天气信息,在发生暴雨前后应对实验实训区域进行防汛安全巡查,发现险情应及时拨打应急联系电话(信实处:宁晨屹:18990634665; 后保部:0833-2276365)。
二、假期中因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使用实验室,请填写《乐山师范学院长假期间实验实训室使用登记表》(见附件),向所在教学院履行审批手续,并报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备案,相关要求如下:
1、落实安全责任人,在实验过程中加强安全管理。实验室安全负责人或指导教师要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制定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配备防护设施,落实安全措施。
2、确需在假期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应加强危险品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五双”管理。
3、实验室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须有专人值守,涉及高温、高压和用火、用气的实验项目须有两人以上在场,并严格按规范操作。
4、所有管理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如遇突发情况,应及时向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及相关部门或领导报告。
附件:《乐山师范学院长假期间实验实训室使用登记表》
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
2021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