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作者:解晓彬 审核:刘培康 时间:2023-08-21 浏览量:
各教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的数据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范围
1.本次统计时间范围: 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2.信息报送平台填报截止时间:2023年9月20日。
二.上报纸质材料 (模板见附件)
1.《精密贵重仪器表》;
2.《实验室人员表》;
3.《实验室情况表》。
三.填报要求
1.请各教学院务必指定专人在9月20日前通过登录数字校园,点入“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综合服务平台”中的“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模块下的“实验室数据上报”栏目,录入完成实验室信息、人员信息、实验项目、实验室数据、实验项目数据、人员数据、精密贵重仪器等内容 。9月20日之后所有数据不再具备修改权限。
2.所有数据录入完成后,请各教学院于9月20日之前将《精密贵重仪器表》、《实验室人员表》、《实验室情况表》纸质件(填表人签字、学院领导签字盖章),报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审核存档。
3.请各教学院高度重视数据报送的重要性,务必指定负责人和填表人,严格按照各表的参数说明认真填报数据,如在填报过程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厂家技术人员沟通联系(刁工:QQ号1950285247;逯工:QQ号84465665),确保数据准确、完整、及时上报。
联系人:解晓彬 电话: 2276386; 宋春草 电话13006380659。
填报系统问题咨询:逯工 电话13146349678
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 教学部
2023年8月21日
附件(点击下载):报送实验与设备管理处相关表的模板
1、
贵重仪器设备(单价在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表)(sj3).xls
2、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模板(SJ5).xls
3、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模板(SJ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