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21年教学类装备零散购置计划的通知
作者:解晓彬 审核:舒勇 审核:解晓彬 时间:2020-09-17 浏览量:
各教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预算工作安排,现启动2021年教学装备购置计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经费来源
1.范围:学校专业基础实验实训室、专业实验实训室和公共服务平台教学急需的装备(含仪器设备、家用家具、软件等),不包括2020-2021年实验室建设项目中拟购置的教学装备。
2.经费来源:主要使用学校实验室建设专项经费和教学院自筹经费。
二、申报原则与条件
1.装备购置计划编制以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购置目的与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一致;
2.与学校现有实验室资源对比,无重复建设;
3.装备所需场地落实,且所需环境条件(水、电、气、网络、房屋建筑结构等)可满足。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填写《乐山师范学院2021年零散购置教学实验实训室装备汇总表》(见附件1)。
2.购置贵重仪器设备的,按照《乐山师范学院购置大型教学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及大型实验室建设项目投资论证办法(试行)》相关要求执行(所需附件见附件2)。
3.申报材料需提交所在单位党政联系会审议并通过。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将《乐山师范学院2021年零散购置教学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汇总表》纸质件(领导签字盖章)于2020年9月24日(星期四)17:00时前报送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电子稿通过学校OA系统同步协同(协同流程:经办人—教学院分管院长---教学院行政负责人—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解晓彬)。
五、材料审查流程
1.材料审查: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材料是否齐备、内容是否完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是否规范等,未通过形式审查的不得进入储备库。
2.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对通过审查的材料进行汇总,结合学校2021年实验室建设专项预算总额,确定2021年零散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并列入预算。凡列入预算且未在2021年购置的,将直接纳入2022年预算,无须再次申报。
3.凡使用教学院自筹经费购置教学装备的,学校优先立项。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解晓彬
办公电话: 2276386
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