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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0-2021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预立项评审会的通知

作者:解晓彬 审核:舒勇        审核:解晓彬        时间:2020-07-13        浏览量:

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拟召开2020-2021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预立项评审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安排

  1.时间:2020年7月16日(本周四)上午8:40

地点:实验实训大楼A区505室。

  2、参会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实验室建设分管副院长(或教学院院长),实验教学管理科科长,教务处、实验与设备管理处相关人员。

二、评审程序及要求

  1.项目现场陈述。由项目负责人对“实验室现状与人才培养需要的差距、建设项目目标与方案(包括拟开设实验实训项目、装备购置方案、实验教学组织、经费预算合理性、执行进度等)、建设条件保障(建设用房落实、配套经费、项目组成员分工情况等)、建设成效(建设成果、覆盖课程及学生受益面等预期效益)”等作现场陈述,其中需清晰陈述拟购置装备用途和理由。

  2.质询答辩和评审。接受评委专家组询问,专家组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评审计分标准》,结合现场陈述、答辩情况和相关材料进行评审。

  3.项目评定:专家组讨论并提出建设项目预立项意见,并进行优先排序,明确无必要建设或需要部分调整的项目。

  4.相关要求:请各申报单位按以上要求做好会前准备工作。陈述答辩次序按抽签顺序执行,每个项目陈述不超过15分钟。不到会进行建设项目陈述答辩的,或不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相关材料报送

  1. 请各建设项目申报单位填写《乐山师范学院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评审计分标准及记分表》(附件1)中“项目名称、申请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三个栏目,并将填写后电子稿于7月14日下午6点前OA协同至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协同流程:协同发起人—分管副院长—院长(或副院长主持工作)--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实验室建设中心(解晓彬)。

  2. 各建设项目申报单位制作陈述PPT,并于7月16日提前在会议地点测试并抽签。


联系人:解晓彬 联系电话:13088355211


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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