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二级单位实验室建设专家专用库的通知
作者:解晓彬 审核:舒勇 审核:解晓彬 时间:2019-07-05 浏览量:
各教学院、相关二级单位:
为持续推进实验室建设专业化进程,增强二级单位实验室建设智力支持力度,参照《乐山师范学院实验室建设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乐山院【2017】61号)文件要求,学校拟组织教学院建设二级单位实验室建设专家专用库,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用专家库类型及征集范围
1.专用专家库类型:实验室建设与规划专家库、仪器设备技术专家库、实验室技术安全及环境保护专家库、商务专家库。
2.征集范围:可在校内外征集在职人员以及年龄符合要求(男性65岁以内,女性60岁以内)离退休人员。
二、基本条件及要求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2.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
3.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相应工作;
5.愿意参与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所涉事项,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三、主要工作职责
(一)实验室规划与建设专家库专家
1.结合学科专业建设对实验室规划与年度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
2.参与实验室环境改造项目和仪器设备申购项目的论证、评审、过程检查及验收等活动。
(二)仪器设备技术专家库专家
1.参与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参与仪器设备购置论证、评审及验收等活动;
3.参与仪器设备技术培训、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
4.学校委托的自制实验仪器设备、实验教具等研发工作。
(三)实验室技术安全及环境保护专家库专家
1.参与学校实验室安全及环境保护建设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参与相关实验室环境改造项目评审和仪器设备的技术安全验收;
3.参与实验室安全检查,并按照学校实验室安全督查内容及要求,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将检查发现问题反馈实验室,提出整改意见;
4.对实验室安全状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价,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价;
5.参加学校组织的实验室安全分析例会,分析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及实验室安全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四)商务专家库专家
参与仪器设备购置论证、评审等活动。
四、征集方式
各教学院可采取学院邀请、个人申请或者单位推荐的方式。
五、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9月 10日止。
六、审核及认定流程
各教学院成立“专家资格审查小组”,对专家库后备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认定符合条件的,形成专家库名单,并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实验室建设专家库汇总表》(附件),报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备案。
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