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工作方案(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乐师院[2018]89号)的规定,以及学校创卫工作的统一部署及要求,现将各教学院实验室区域卫生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教学院实验室区域卫生工作按照“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原则,各自做好本学院实验室卫生工作。
2、卫生清扫范围主要包括:室外走廊、室内房间、台凳、仪器设备的整洁卫生,以及卫生死角的清理等。
3、加强自查,确保学校检查通过。各教学院对照《乐山师范学院实验实训室、专业课教室(场馆)卫生整洁检查评分表》(附件1)进行自查评分,对自查中未达标的项目,及时落实整改。
实验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3月5日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实验实训室、专业课教室(场馆)卫生整洁检查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