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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崔云超        审核:刘培康        时间:2024-06-05        浏览量:

各教学院

   为持续推进我校实验室建设,改善实验实训教学与科研条件,做好实验室建设项目储备,现决定启动2024-2025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实验室、实训室内外环境的功能性建设

2.实验室、实训室装备或服务购置;

3.实验室、实训室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维修、改造等;

4.教学、科研实验技术开发与自制设备;

5.实验室、实训室安全装备或服务购置;

6.实验室、实训室文化建设用品或服务购置;

7.其他需要重点支持的建设项目等。

二、申报原则

1.坚持满足教学科研需要、满足教学评估指标和专业认证指标的原则,坚持项目建设目的与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科研发展要求及学校实验室建设规划的一致性、项目建设内容与人才培养方案科研发展规划的相关性。

2.坚持“立足专业发展、按需整体规划、阶段集中实施”的原则,综合考虑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实用性、共享性、绩效性、阶段性、先进性和安全性,突出建设特色。

3.教学科研装备选型坚持技术先进性和价格合理性相统一,满足需要,适当超前,凸显效益。

4.坚持现有条件与项目实施所需环境条件的匹配性,人员、场地、供电、供水、网络等应满足项目实施。

5.坚持教学、科研相结合的原则。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从本单位实验实训教学、实践环节科研发展实际需求出发,根据现有实验室现状做好整体规划,兼顾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2.所申报项目从实验室建设的长远规划进行申报主要结合学校新校区实验室建设系列规划进行申报),申报项目要具有前瞻性和长远发展性。

3.项目申报单位需组织学科专业负责人、科研平台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实验室负责人、课程主讲教师及相关人员对拟申报项目进行充分调研,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必要性技术论证会、可行性技术论证会。必要性技术论证会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是否有必要实施、项目预期效益如何、存在何种风险等。可行性技术论证会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条件可行性,装备选型的合理性、先进性和适用性,效益预测和风险分析等。项目申报单位组织必要性技术论证会和可行性技术论证会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实验室建设专家库中遴选专家参与论证。若项目预算经费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可以向业务分管部门或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申请安排专人参加论证

4.单个拟申报项目经费预算额度原则上应在50万及以上,项目中拟购置货物单价应符合市场规律且精准,如有进口设备或贵重仪器设备,按进口设备或贵重仪器设备购置要求做好相关调研论证。

5.因师范专业认证、实验室安全防控、硕士学位点建设、新专业建设学校重点科研发展方向等急需开展的项目将优先实施。

6.拟申报项目应经教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分管业务部门审核通过。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方式:拟申报项目需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2),相应纸质件经相关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至信实处解晓彬,相应电子版材料通过学校OA新建事项:发起人—分管副院长—院长—业务分管部门(教学类实验室建设项目:教学部;科研类实验室建设项目:科研处),最后到信实处解晓彬。

2.报送截止日期:2024620

3.报送地点及受理人员:弘毅楼405B   解晓彬

4.联系电话:2276386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

附件2:乐山师范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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