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崔云超 审核:刘培康 时间:2024-06-05 浏览量:
各教学院:
为持续推进我校实验室建设,改善实验实训教学与科研条件,做好实验室建设项目储备,现决定启动2024-2025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实验室、实训室内外环境的功能性建设;
2.实验室、实训室装备或服务购置;
3.实验室、实训室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维修、改造等;
4.教学、科研实验技术开发与自制设备;
5.实验室、实训室安全装备或服务购置;
6.实验室、实训室文化建设用品或服务购置;
7.其他需要重点支持的建设项目等。
二、申报原则
1.坚持满足教学科研需要、满足教学评估指标和专业认证指标的原则,坚持项目建设目的与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科研发展要求及学校实验室建设规划的一致性、项目建设内容与人才培养方案、科研发展规划的相关性。
2.坚持“立足专业发展、按需整体规划、阶段集中实施”的原则,综合考虑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实用性、共享性、绩效性、阶段性、先进性和安全性,突出建设特色。
3.教学、科研装备选型坚持技术先进性和价格合理性相统一,满足需要,适当超前,凸显效益。
4.坚持现有条件与项目实施所需环境条件的匹配性,人员、场地、供电、供水、网络等应满足项目实施。
5.坚持教学、科研相结合的原则。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从本单位实验实训教学、实践环节、科研发展实际需求出发,根据现有实验室现状做好整体规划,兼顾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2.所申报项目从实验室建设的长远规划进行申报(主要结合学校新校区实验室建设系列规划进行申报),申报项目要具有前瞻性和长远发展性。
3.项目申报单位需组织学科专业负责人、科研平台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实验室负责人、课程主讲教师及相关人员对拟申报项目进行充分调研,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必要性技术论证会、可行性技术论证会。必要性技术论证会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是否有必要实施、项目预期效益如何、存在何种风险等。可行性技术论证会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条件可行性,装备选型的合理性、先进性和适用性,效益预测和风险分析等。项目申报单位组织必要性技术论证会和可行性技术论证会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实验室建设专家库中遴选专家参与论证。若项目预算经费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可以向业务分管部门或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申请安排专人参加论证。
4.单个拟申报项目经费预算额度原则上应在50万元及以上,项目中拟购置货物单价应符合市场规律且精准,如有进口设备或贵重仪器设备,按进口设备或贵重仪器设备购置要求做好相关调研论证。
5.因师范专业认证、实验室安全防控、硕士学位点建设、新专业建设、学校重点科研发展方向等急需开展的项目将优先实施。
6.拟申报项目应经教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分管业务部门审核通过。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方式:拟申报项目需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2),相应纸质件经相关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至信实处解晓彬,相应电子版材料通过学校OA新建事项:发起人—分管副院长—院长—业务分管部门(教学类实验室建设项目:教学部;科研类实验室建设项目:科研处),最后到信实处解晓彬。
2.报送截止日期:2024年6月20日
3.报送地点及受理人员:弘毅楼405B 解晓彬
4.联系电话:2276386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
附件2:乐山师范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情况汇总表
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