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相关部门:
为提前做好实验室零散设备购置需求,根据工作安排,现启动2026年教学装备零散购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经费来源
1.范围:学校专业基础实验实训室、专业实验实训室和公共服务平台教学急需的装备(含仪器设备、家用家具、软件、安全设施与装备、服务等),不包括在建设或拟建实验室建设项目中购置的教学装备。
2.经费来源:主要使用学校实验室建设专项经费和教学院自筹经费。
二、申报原则与条件
1.购置计划编制应以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充分考虑实验实训教学项目条件需求,遵循“厉行节约、满足需要”的原则;优先考虑实验室安全防控、硕士学位点建设、新专业建设、学校重点科研发展方向等所急需的设备新购、更换或补充。
2.与学校现有实验室资源对比,无重复建设;
3.装备所需场地落实,且所需环境条件(水、电、气、网络、房屋建筑结构等)可满足。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填写《乐山师范学院2026年零散购置教学实验实训室装备汇总表》(见附件1)。
2.购置贵重仪器设备的,按照《乐山师范学院购置大型教学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及大型实验室建设项目投资论证办法(试行)》相关要求执行(所需附件见附件2)。
3.申报材料需提交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纪要(纪要结论一定要有:审议通过,同意申报采购以上零散设备)。
4.各单位需充分调研教学实际需要,做好教学类装备零散购置计划申报。根据学校相关要求,本次没有申报计划的,2026年将不予采购。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于2025年9月8日(星期一)17:00前将《乐山师范学院2024年零散购置教学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汇总表》电子件、和本事项党政联席会纪要扫描件通过学校OA系统同步协同(协同流程:经办人—教学院分管院长---教学院行政负责人—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解晓彬)(备注:如果有贵重仪器设备的,请将附件2电子件一并上传)。
五、审核流程
1.材料审查: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材料是否齐备、内容是否完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是否规范等。
2.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组织零散购置计划审核,审核结果报部门处务会审议,最后报学校审定。
3.凡使用教学院自筹经费购置教学装备的,学校优先立项。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解晓彬
办公电话: 2276386
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