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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实验室建设项目效益评价的通知

作者:解晓彬        审核:刘培康        时间:2026-05-20        浏览量:

各二级单位: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效益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要求,拟启动2024年实验室建设项目效益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效益评价范围

本次效益评价的范围为2024年立项建设完成且正常运行1年及以上的项目,项目清单如下:

序号

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大概建设完成时间

1

电子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

乐山师范学院2024年计算机公共课实验室改建项目

2024.11

2

体育学院

乐山师范学院2024年户外休闲运动实训基地改建项目

2024.11

3

外国语学院

乐山师范学院2024年多功能语言实验室改建项目

2024.11

4

创新创业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学实验实践中心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2024.11

5

教师教育学院

微格教室升级改造项目

2024.9

6

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琴房实训中心设备新增项目

2024.11

二、相关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单位相关人员认真阅读《乐山师范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效益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此项工作,本次效益评价将按照以上文件规定,联合学校相关部门将评价结果运用到实验室新建项目申报、年度考评参考、建设项目负责人奖惩等工作中。

2.各二级单位要成立自评工作小组,认真开展自评,并收集好相关支撑材料。

3.以上项目中若有单价1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还需同步开展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效益检查工作,相关通知由信实处同步通知,一并执行。

三、时间安排

1.5月至9月上旬,请各教学院组织开展自评,填写“附件2:《教学类实验室建设项目效益评价表》”自评部份。9月15日之前将自评表及相关支撑材料通过OA提交给信实处解晓彬(支撑材料请根据《教学类实验室建设项目效益评价表》中标红的提供,尽量提供电子件,无法提供电子件的才提供纸质件)。

2. 9月下旬起,组织开展学校校评。根据各二级单位的自评材料,信实处牵头组织专家进行校评,得出评价结果。针对搬迁苏稽校区教学院,校评时间根据搬迁进度等实际情况可做相应调整。

3. 10月起,陆续反馈评价结果,对于评价不合格的项目责令整改,组织再次评价。


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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