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厅是开展实践教学、会议、活动的重要场所,包括实验实训大楼B区二楼多功能厅和旷怡楼八楼学术报告厅,由实验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建设、管理和设备使用技术支持。为规范多功能厅的使用、管理与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多功能厅使用范围
多功能厅主要用于相关专业实践教学活动和校内师生活动使用,优先保障实践教学和校级各项活动,原则上不承接校外单位活动(与校外单位联合举办的活动除外)。具体使用范围及优先顺序如下:
1、相关专业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2、面向全校组织召开较高层次和级别的学术会议、讲座;
3、面向全校举办的各类报告会、工作会议;
4、组织校级、院级校园文化活动、师生活动。
二、多功能厅开放时段
实践教学一般安排在每周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校内各单位组织的会议、活动等原则上不得申请占用教学安排时段。
三、多功能厅使用申请
1、多功能厅实践教学活动安排在学校教学排课时统一实施,无需提交使用申请。
2、非实践教学活动申请使用多功能厅时,需提前向实验与设备管理处了解多功能厅使用安排及设备设施配置情况;多功能厅按照“先申请、先使用”的原则统一安排,发生申请时段冲突时,按照本规定使用范围中确定的先后顺序处理。
3、多功能厅设备设施需预留周期性维护维修时段和工作日运行状态监测与检修时段,开放时间原则上以学校校历为准,每天开放时段:上午8:20-12:00,下午14:20-18:00,晚上19:00-21:30。实践教学尽可能安排在星期一至星期三上午或下午。
4、使用单位需提前7天办理申请手续,申请使用的时段须包括彩排或准备时间,彩排工作原则上只安排一次。具体申请流程:按照学校OA系统指定流程办理;若OA系统无法办理时,可启动人工申请方式:将活动开展审批许可、活动安全预案、多功能厅使用承诺书、《乐山师范学院多功能厅使用申请单》四项材料报实验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管理科审批。
5、使用单位原则上不得另行租用音视频电子设备、灯光设备等带入多功能厅使用;确有需要的,另附必要性说明材料,同时需承担相关费用。凡多功能厅现有条件无法满足外租设备接入的,或外租设备进场时设备提供方人员不按照多功能厅要求实施设备连接调试的,多功能厅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外租设备进场。
6、校内单位与校外单位联合举办活动,校内单位作为使用单位,负责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责任。
7、实验与设备管理处需在收到活动开展审批许可后方能同意多功能厅使用申请。
四、多功能厅管理与使用要求
1、使用单位需在已申请的彩排或准备时段,将活动流程、活动所需音视频材料提交多功能厅管理人员,并在管理人员协助下完成活动前彩排或准备工作,活动期间多功能厅只提供已调试过的设备使用服务,不提供音视频材料制作服务。
2、活动期间多功能厅值班工作人员负责音视频电子设备、灯光设备等的使用服务,负责多功能厅内各种电气设备、设施安全。
3、活动期间多功能厅使用单位负责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承担活动内容、活动组织、参加活动人员人身安全等安全责任,需指定1名及以上的工作人员负责活动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第一时间处理突发事件。
4、多功能厅参加活动人数严禁超出多功能厅额定人数。活动期间多功能厅不得关闭所有疏散门,必须保证疏散通道畅通。
5、多功能厅内严禁从事任何违法、违纪活动。各类活动必须坚持健康有益、积极向上的原则,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6、实际活动内容必须与申报内容相一致,否则终止使用。多功能厅值班工作人员有权制止违法或违纪活动,必要时可立即关闭音视频设备。对造成严重影响的,由学校追究使用单位责任。
7、场地场景布置、用后恢复等由使用单位负责,确保参加活动人员文明活动,自觉维护多功能厅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严禁随意粘贴、乱涂乱画等。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进入多功能厅,多功能厅全部区域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严禁私自动用消防设施、严禁私接乱拉电源、严禁私自携带宠物入内。活动外租的设备和购买的气氛渲染器等物品需经实验与设备管理处同意后方可使用。
9、多功能厅内所有设备和家具,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拆卸或带出;各种电气设备均由专门管理人员操作,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和动用。使用单位要爱护多功能厅内各种设备、家具及物品,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使用单位按学校相关规定赔偿。
10、使用单位不按照上述要求执行的,实验与设备管理处将对相应情况予以通报并限制其日后使用。
四、多功能厅工作人员职责
1、多功能厅工作人员属实验技术人员序列,施行行政坐班制,上班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天(含上午、下午、晚上),可根据工作情况执行动态调休机制。
2、多功能厅工作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要认真负责,努力为师生服务,为教育、教学服务,刻苦钻研业务,熟悉设备使用技能,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3、做好实践教学准备工作。根据任课教师要求做好有关实践教学课前准备工作,课后及时填写运行记录。每学期末对本学期有关实践教学材料及时整理归档。
4、做好活动准备及设备使用服务工作。主动与使用单位沟通,了解活动的目的和主要意图,按使用申请书的要求,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工作。在每次多功能厅使用任务前30分钟到位,做好准备工作;使用任务结束,须在各种设备关闭30分钟后进行整体检查,确保没有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及时做好运行记录。
5、做好多功能厅设备、家具的管理工作。所有设备、家具要按统一要求编号,并逐一登记入帐,做到帐、卡、物相符;负责各项设备、家具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做好仪器设备维修情况登记记录等;做好设备的借用登记记录,所有设备未经专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外借使用;根据需要制定设备和易耗品的购置计划或报废计划,并对新增设备易耗品进行验收。
6、做好多功能厅安全与卫生工作。定期对多功能厅安全进行检查并记录,及时上报和排除各类安全隐患,重点做好防火、防盗及设备使用安全工作。正确使用各类电器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开启、关闭每一种电器设备,严禁用电源总开关代替设备的开启或关闭。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室内的设备、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五、附则
1、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涉及内容如与之前相关规定冲突的,按本规定执行。
2、本规定由实验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