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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18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作者:        审核:        时间:2018-12-24        浏览量:

各教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 2018〕 82 号)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填写要求

1.各教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如实填写年度报告。

2.各教学院年度报告和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格式及内容请参照附件1和附件2。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年度报告报送要求

1.各教学院须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和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电子件(word格式)于2018年1月7日前,以OA形式报送实验与设备管理处,流程为:填报人—实验教学管理科科长—分管副院长—院长-实验与设备管理处(解晓彬)。

2.各教学院年度报告文件名称统一命名为“2018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教学院全称)”和“2018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教学院全称)”。

三、其他要求

年度报告是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过去一年基本建设情况的反映。各教学院安全工作中取得的重要进展和特色工作,可另附简要文字(电子版)报送实验与设备管理处。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解晓彬 联系电话:0833-2276386


附件1: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

附件2:教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


实验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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