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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实验室开放工作量认定情况公告

作者:        审核:        时间:2018-12-17        浏览量:

各教学院: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学校组织了各教学院开展2017-2018(下)、2018—2019年(上)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验收工作,认定了实验室开放项目指导教师(团队)工作量,现将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教学院名称

实验室开放工作量认定

1

化学学院

592

2

计算机科学学院

410

3

教育科学学院

406.2

4

经济与管理学院

192

5

旅游学院

420

6

美术学院

320

7

生命科学学院

640

8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460.8

9

特殊教育学院

1152

10

外国语学院

379

11

文学与新闻学院

256

12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270

13

音乐学院

128

14

政法学院

268

合计

5894



实验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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