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解晓彬 审核:刘培康 时间:2024-07-02 浏览量:
各教学院:
为保障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教学院及实验室负责人员在放假前根据实验室类别、对照“乐山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见附件1),对所辖区域实验室开展自查工作。请于2024年7月7日下班前,在“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安全巡检管理系统-日常隐患管理”中进行报送,未发现安全隐患的教学院请通过QQ发送:XX学院暂未发现安全隐患。
二、假期中因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使用实验室(教学和科研实验室),请填写《乐山师范学院长假期间实验实训室使用登记表》(见附件2),向所在教学院履行审批手续,并于2024年7月5日下班前报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备案,相关要求如下:
1.落实安全责任人,在实验过程中加强安全管理。实验室安全负责人或指导教师要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制定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配备防护设施,落实安全措施。
2.确需在假期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应加强危险品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五双”管理。
3.实验室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须有专人值守,涉及高温、高压和用火、用气的实验项目须有两人以上在场,并严格按规范操作。
4.所有管理人员应熟悉《乐山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见附件3),如遇突发情况,应及时向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及相关部门或领导报告。
三、假期中不使用的实验室请贴上封条,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打开。
四、假期中,应切实按照《关于做好实验室2023年度汛期防汛工作的通知》
(http://xinsc.lsnu.edu.cn/info/1109/2217.htm)的要求做好相关防汛工作。为保障暑期应急报送通道畅通,请各教学院于2024年7月5日下班前填写完成《实验实训区域防汛值班安排表》(腾讯在线文档:
https://docs.qq.com/sheet/DRkFnQVhqRElvSXBV?tab=000001。)
隐患报送联系人:崔云超
电话:19183376810
QQ:1437373764
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
2024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