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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大型实验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情况通报

作者:赵东江        审核:刘培康        时间:2023-07-10        浏览量:

2022年度大型实验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情况通报


各学院(含校级中心):

为充分发挥我校大型实验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推动大型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根据 “乐山师范学院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乐师院〔2018〕120号)”要求,于2023年5月20日起组织对各学院单台(件)购置金额十万元及以上的实验仪器设备进行了使用效益考核。首先于5月20——6月4日,组织各学院(含校级中心)进行了自查自评;6月5日至6月30日,信实处组织检查小组对我校各学院(含校级中心)大型实验仪器设备(不含服务器及软件)的使用管理效益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

一、检查结果

我校大型实验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情况整体良好,但仍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主要包括:

1.大型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率需进一步提升。经检查发现,大多数大型教学实验仪器设备使用率较高,但不乏使用率较低的,个别科研实验仪器因需求量小而致设备长期闲置。

2.大型实验仪器设备对外开放共享程度较低。

3.部分实验仪器设备存在维修不及时闲置的情况。

4.部分实验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填写不完整不规范。部分学院未及时填写大型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甚至未配备专门的实验设备使用记录本。

5.部分大型实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未上墙。

6.存在仪器设备未贴资产标签。

二、整改要求

针对大型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存在的问题,请各学院(含校级中心)高度重视大型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管理,确保设备管理人员配备与岗位责任落实,“账、物、责任人”相一致,落实仪器设备档案的建立和日常记录、维护,落实操作规程(指南)上墙;对照“乐山师范学院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乐师院〔2018〕120号)”文件要求,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充分发挥大型实验仪器设备价值。

后续信实处将不定期组织检查组进行整改情况复查,开展进一步的设备使用情况清查、依规处置等,与各教学院协同,不断推进我校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评价与结果运用机制的优化。



                          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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